近年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全省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坚持高位统筹、高效推进,强化综合指导。印发《山东省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规范(试行)》,对医疗机构法治建设作出安排部署。将加强医疗机构法治建设纳入省卫生健康委“挂图作战”计划,纳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及述法内容,纳入医疗机构年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逐级传导压力、夯实责任。举办座谈会,开展实地调研和书面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凝聚思想共识和工作合力。
二是坚持科学设计、精准量化,完善指标体系。制定《山东省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评估参考指标》,聚焦完善制度建设、深化依法执业等重要方面,设立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50项,明确指标赋分、评估要点及具体要求。指导各市结合实际分级分类细化或调整考评指标,通过培训统一标准尺度,构建起较为完备的考评指标体系。
三是坚持严评实估、深督细导,保证考评质量。制定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评估方案,2022年10月启动首轮评估。评估分省、市两个层面进行,采取材料审查、现场验收、暗访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了解2021年至2022年法治工作情况,全方位分析评判,确定评估等次。在省级评估及复核阶段,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将医疗机构涉及行政处罚、医疗事故、诉访案件等情况纳入考量范围,最大限度保证评价客观公正。目前,首轮评估已顺利完成,共认定省级优秀等次36个、市级优秀等次334个。
四是坚持宣传引领、培树典型,发挥示范效应。及时印发评估结果通报,深入总结亮点、分析问题,为各市各单位提供参考。依托省卫生健康委官网“普法之窗”专栏,对获评省级优秀等次的医疗机构以及专项工作富有成效的医疗机构进行集中宣传,着力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先进典型。指导各市从不同级别、不同类型医疗机构中挖掘选树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医疗机构明法于心、依法而行,不断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供稿: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原标题:《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全力打造医疗机构法治建设齐鲁品牌》